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耕地质量等别评价与监测

类别:国土资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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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耕地质量等别评价与监测

    由于建设占用、灾害损毁、农业结构调整、生态退耕、耕地开发、土地整治等活动,耕地的数量、质量、权属状况随时都在发生变化。通过开展耕地质量定级工作、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工作和监测评价工作,掌握各年度内耕地现状情况、耕地质量建设引起的耕地质量等别变化情况,以及耕地质量等别数据的现势性和准确性,服务于土地管理的日常工作,并为制定相关的耕地保护政策提供依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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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耕地质量等别评价与监测工作流程

    1、前期准备阶段

    宣传培训、编制《工作方案》和《技术方案》

    2、资料收集与调查

    基础资料收集、整理、外业调查

    3、内业处理与初步成果完成阶段

    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

    (1)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。对辖区内耕地现状变化(建设占用、灾害损毁、农业结构调整、生态退耕、开发补充)和耕地质量建设(农村土地整治、农业综合开发、农田水利建设)等引起的耕地质量等别变化,按照《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》(GB/T28407-2012)和耕地质量等别补充完善工作确定的技术方法和参数,进行耕地质量等别评价。

    (2)年度更新成果汇编。

    耕地质量监测评价

    完成外业调查所取土壤样品的检测分析,整理各类调查数据,并进行数据检验。评价和测算监测样点耕地质量等别和产能,分析耕地等别和产能变化趋势及原因,完成耕地质量等别监测评价工作。

    耕地质量定级

    严格按照《农用地定级规程》(GB/T 28405-2012)的基本思路、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,结合农用地估价经验进行耕地质量定级工作,探索开展耕地质量定级成果应用研究,并做好与耕地质量等别评价工作的衔接。

    4、成果制作

    数据库成果、图件成果、表格成果、报告成果、举证成果

    5、成果自查与省级预检

    国土部门对成果进行自查,合格后将成果报送至省级质检单位进行省级预检。

    6、成果验收与备案

    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相关专家对耕地质量等别年度评价成果、监测评价成果和定级成果进行验收。

    精品案例

    衡东县位于湖南省东部偏南,居湘江中游的衡阳盆地与醴攸盆地之间。东连攸县,南与安仁县、衡南县为邻,西濒湘江与衡山县隔水相望,北与湘潭县、株洲县接壤。地理坐标为东经112°45′~113°17′,北纬26°47′~26°27′。南北长72.9公里,东西宽53.6公里,面积192676.43公顷,约占全省总面积的0.9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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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2015年末,衡东县共有耕地45462.42公顷,其中水田40450.73公顷,占耕地面积的88.98%;旱地5011.69公顷,占耕地面积的11.02%;水浇地0.00公顷,占耕地面积的0.00%。

    衡东县对2015年度新增耕地、减少耕地和质量建设耕地的等别变化情况进行了调查评价,调查评价涉及耕地总面积为1885.31公顷,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4.15%。其中新增耕地75.56公顷,减少耕地13.94公顷,质量建设耕地1795.81公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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